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国家药监局制定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2月26日公布,将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共20条。

要注册备案化妆品新原料,首先需要知道的就是: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需要哪些资料?我们一起来看看这部《规定》是怎么说的。


主要资料清单

第十二条规定,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申请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办理新原料备案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注册人、备案人和境内责任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新原料研制报告;

(三)新原料的制备工艺、稳定性及其质量控制标准等研究资料;

(四)新原料安全评估资料。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或境内责任人应当根据所申报注册或进行备案新原料的具体情形分类,按照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和备案资料要求整理并提交相应的注册和备案资料。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或境内责任人应当结合新原料注册和备案资料相关技术信息,编制并提供用于注册和备案信息公开的化妆品新原料技术要求资料,在新原料获得批准或完成备案后,作为批准证书或备案凭证的附件对外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参阅。


研制报告

第十三条规定,化妆品新原料研制报告应当按照要求进行编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原料研发背景,包括研发背景、研发目的、研发过程及研发结果等;

(二)原料基本信息,包括原料名称、来源、组成、相对分子质量、分子式、化学结构、理化性质等信息;

(三)原料使用信息,包括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规格、使用目的、适用或使用范围、安全使用量、使用期限、注意事项、警示用语等;原料在境外使用于化妆品的状况以及批准状况;

(四)功能依据资料,化妆品新原料功能依据是指能够证明原料具有与使用目的相一致的相关资料,一般包括科学文献、法规资料、实验室研究数据、人体功效性评价试验资料等;

(五)新原料研制相关的其他资料。


安全评估资料

第十六条规定,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资料一般应当包括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和安全风险评估资料,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编制:

(一)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应当结合申报注册和进行备案新原料的特征,判定新原料应当属于的具体情形,按照相应的毒理学试验项目资料要求进行编制;

(二)安全风险评估资料,包括原料安全使用量评估资料和原料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及其控制措施等评估资料。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化妆品安全评估原则和程序等相关要求,对新原料以及可能同时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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